北京画家村农民反悔卖房 画家告村民讨48万
宋庄画家村官司又有新进展――被终审判决90天内腾房的画家李玉兰,将反悔卖房的农民告上法庭,要求其赔偿经济补偿金48万元。
今天上午,本案在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开庭审理。
庭审现场
李玉兰诉称,2002年7月1日,她与被告马海涛签订《买卖房屋协议书》,花了4.5万元购买了被告位于宋庄镇辛店村房屋8间及院落,并取得了村委会的认可。马海涛讨回房屋的行为属于“失信”,所以要求马海涛偿付48万元经济补偿金。
庭审中,原告代理人表示,48万元补偿金的由来是原告基于诉争房屋的现值、拆迁补助、对方背信弃义所带来的伤害等多方面综合得出的。
对此,代表马海涛本人出庭的他的妻子称:“法院评估的9万余元补偿款已经不少了。”她表示,马海涛连初中都没有毕业,对于国家禁止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规定并不知情,而原告是受过高等教育的,和不懂法的农民显然不能比。
整个庭审中充满火药味儿,当李玉兰称目前没有别的地方居住时,马妻称李玉兰说谎;当马妻形容对方“人品恶劣”时引起了原告代理人的不满。
在庭审中双方表示同意调解,可以就赔偿款方面做出让步。但李玉兰要求在45万元左右,而马妻称可以在9万上浮动一两万。因双方“差距”太大,调解最终失败。此案将择日宣判。
另据了解,对于二中院作出的要求李玉兰90天内腾房的判决,李玉兰准备向通州法院递交终止执行的申请,同时,向法院申请对诉争房屋的区位补偿价进行评估。
庭前采访
作为原告的李玉兰进了法庭就一屁股坐在了被告席上,被纠正后才找准了位置。“当被告当习惯了。”李玉兰笑着说。
“上次判决后对所有艺术家的影响都很大。”一名来旁听的画家村艺术家告诉记者。去年年底,二中院作出认定画家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后,所有艺术家都把“宝”押在了赔偿款上。今天的开庭全村的艺术家都极为关注,涉及房诉官司的画家今天几乎都来到了现场。
案情回放
自1994年起,全国各地的画家入驻通州宋庄,逐渐形成全国最大的画家聚集地。但由于房价飞涨等多方面原因,陆续发生卖房农民因反悔卖房起诉画家的案件,至今已经形成13起讨房诉讼。
2007年7月,画家李玉兰第一个接到了一审败诉判决书,法院判决合同无效,要求原房主按照评估价给李玉兰9.3万元补偿款,李玉兰于判决生效90日内腾房。李玉兰